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主要为2012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招生考生,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服装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8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5厘米以上;旅游管理、旅游英语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身高以高考体检表为准);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920人,分五个大类。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招 生 类 别 专 业 名 称 计划(人)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年)
管理营销类 市场营销 100 3 5000
旅游管理 100 3 5000
物业管理 100 3 5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00 3 5000
营销与策划(广告学方向) 50 3 5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 3 5000
旅游英语 40 3 5000
艺术设计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0 3 6500
服装设计 40 3 6500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40 3 6500
表演艺术类 服装表演 30 3 7000
音乐表演 30 3 7000
建筑工程类 建筑工程技术 50 3 5000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50 3 5000
冶金工程类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50 3 5000
冶金技术 50 3 5000
合计 920
四、报志愿及考试时间
(一)填报志愿时间:2012年5月3日8:00—5日18:00。
(二)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2012年5月7日10:00—9日17:00。
(三)考试时间:2012年5月13—14日。
五、录取
1、录取原则:学院统一划定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分数线。管理营销类、艺术设计类、建筑工程类和冶金工程类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均达到B等第以上或参加学院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艺术类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达到B等第以上、数学和外语达到C等第以上或参加学院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等分数情况下,语数外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未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旅游英语专业在分数相同情况下,按英语成绩优先录取。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2、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3、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5月21日前,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2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入学后不能转入其它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2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六、毕业生待遇: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七、收费情况
1、学费: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八、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053、2271766、2273028、2273678 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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